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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驻巴林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类型:原创 分类:政策

2025-11-21 03:28

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指南


        为加强对在巴林中资企业(机构)的指导和服务,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,保障境外投资主体资金跨境流动、人员往来、经营管理等活动的顺利开展,根据商务部印发的《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制度》有关要求,在巴林新设立企业(机构)的中方投资主体,应及时向我处办理报到登记手续,纳入境外中资企业管理服务体系。

    一、所需材料

(一)《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表》原件(须加盖境内投资主体企业公章及商务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公章),见附件一。

(二)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或《企业境外机构证书》复印件(如证书信息有变更,请一并提供相关变更后证书)。

(三)中国境内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

(四)巴林公司商业注册文件(Company Commercial Register Extract, CR)复印件

    二、注意事项

(一)前述材料《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表》原件请(交)驻巴林使馆经商处,材料二)至(四)扫描发至经商处邮箱:bh@mofcom.gov.cn;

(二)材料经我处审核后将出具报到《回执》,并以适当方式交巴林公司,由巴林公司将《回执》转交给国内母公司留存

(三)联系电话:0973-17827890

(四)附件一下载地址http://images.mofcom.gov.cn/yu/202009/20200917003521654.doc

巴林使馆经商处

20251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