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指南
为加强对在巴林中资企业(机构)的指导和服务,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,保障境外投资主体资金跨境流动、人员往来、经营管理等活动的顺利开展,根据商务部印发的《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制度》有关要求,在巴林新设立企业(机构)的中方投资主体,应及时向我处办理报到登记手续,纳入境外中资企业管理服务体系。
一、所需材料
(一)《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表》原件(须加盖境内投资主体企业公章及商务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公章),见附件一。
(二)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或《企业境外机构证书》复印件(如证书信息有变更,请一并提供相关变更后证书)。
(三)中国境内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
(四)巴林公司商业注册文件(Company Commercial Register Extract, CR)复印件
二、注意事项
(一)前述材料《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表》原件请寄(交)至驻巴林使馆经商处,材料(二)至(四)可将扫描件发至经商处邮箱:bh@mofcom.gov.cn;
(二)材料经我处审核后将出具报到《回执》,并以适当方式交至巴林公司,由巴林公司将《回执》转交给国内母公司留存。
(三)联系电话:0973-17827890
(四)附件一下载地址:http://images.mofcom.gov.cn/yu/202009/20200917003521654.doc
驻巴林使馆经商处
2025年1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