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林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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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林舒拉委员会审查向外国转移资金征税的法律草案

据巴林国家报1月15日报道,由Khalid Hussein Al-Maskati领导的巴林舒拉委员会财政和经济事务委员会与财政和国民经济部(国家税务局)、巴林央行、商业和工业部、巴林工商会、巴林银行协会和兑换公司的代表讨论了拟议的“关于外国汇款税的法律”草案,拟对居住在巴林的外籍人士向国外汇款征税。

委员会根据解释性备忘录中的内容和众议院的决定,与有关当局讨论了该法律草案的目标,并研究了其对经济、金融和社会层面和影响,同时审查了委员会成员就法律草案提出询问和意见,并审查了有关当局、舒拉委员会立法和法律事务委员会的意见,以及众议院批准该法律草案的决定。

该法律草案第一条规定,按照外国人转移到巴林境外的现金金额价值的2%对外国人征税;第二条规定,向有资格的金融机构转移现金的过程中应当缴纳规定的税款,并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向这些机构征收税款。第三条规定:财政部和国民经济大臣应发布必要的决定来实施本法。